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 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一案件(项目)名称:参与庭审工作文书名称:代理词一份操作记录简述:2013 年参与指导老师办理的案件,参与了庭审,并按老师的要求完成任务。一、先写首部,明确标题,开头称呼,一般是:审判长、审判员;二、序言,正文重点写代理意见,并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三、尾部,代理律师署名,日期。训练心得:1、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2、庭审记录要完整,要分清那些是重点要记录的内容。3、开庭好坏,一是看庭前是否准备的足够充分,证据材料是否充足。4、针对焦点,从事实、法律和程序三方面进行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当事实对我们有利时,针对事实展开叙述;当法律对我们有利时,着重从法律上找到根据; 当事实和法律对我们都不利时,争取从程序上找到突破。指导律师点评意见:该同志法律功底深厚,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但是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不能主动与法官沟通,造成案件进展缓慢。 从整体上来说,该同志表现是合格的。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 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 查找法律根据, 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 450000 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 20000元的利息。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 年 2 月 10日上午、同年 2 月 10 日下午、同年 5 月 2 日、同年 6 月 5 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 元、 150000 元、200000 元、80000 元,一共 450000 元。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 年 12 月 28 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 元的利息。共计 470000 元至今未还。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 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