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景昊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客户投诉管理程序(一)为求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程序
(二)包括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 三)凡本公司产品遇客户反映质量异常的申诉( 以下简称“客户投诉” ) 时,依本程序( 四)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表14
2( 五) 1
非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 指人为因素造成 ) 和质量异常投诉( 六) 1
(1) (2) 2
(1) 了解客户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2) 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3)(4) 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拟定
(5) 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客诉的存档
(1) 客户投诉案(2)(3) 客户投诉改善方(4)(5)4
生产部(1) 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时间
(2) 提报生产、包装人员和生产日期
业务部人员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及时查明该异常( 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 ) 、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诉处理表”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副总办理 , 若客户要求退 ( 换) 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2
客户投诉案件若需会勘者,业务部门在未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前为应客户需求及确保处理时效:业务人员应立即反应品质部人员前往处理
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品管部或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后, 三天内提出报告呈副总审核 , 总经理批示
业务部填写好“客诉处理表”后, 送品质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后,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副总批示意见,再送总经理批7
判定发生单位,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 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 ) 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