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总行营业部 2012年资产负债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总行2012年资产负债管理方案及总行营业部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总行营业部资产负债管理坚持重点指标调控、其他指标监控的方式,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和等级行考核最优化的管理目标
一、本外币存贷比调控 2012年,总行继续对分行实行时点、日均存贷比调控,总营本外币时点存贷比目标54
1%,日均存贷比目标54
1%±1%,超标部分按照规定的点差和权重进行利润惩罚
总营将通过信贷额度量化分配和支行名义存贷比两项管理措施,对存贷比指标进行重点调控
(一)信贷额度分配 在总行下达的存贷比限额下,根据负债增长情况逐月核定全辖贷款额度,进行分配
信贷资源继续向产业金融、小企业贷款、个人经营贷等战略重点业务倾斜
计划财务部负责将全辖信贷额度在各主线间进行一级分配,主线部门负责在本条线额度内进行二级分配
原则上,一级分配包括公司一般性贷款(不含小企业)、票据贴现、零售贷款、小企业贷款以及外币贸易融资五个条线
1、一级分配 额度一级分配坚持量价挂钩原则,逐月核定,具体见计财部发至各主线部门的《月度信贷额度量化分配函》
量价挂钩基本公式如下: (1)基础额度根据全辖信贷限额和该条线业务情况确定
(2)X为与上月定价执行情况挂钩的浮动额度
2 / 6 2、二级分配 主线部门负责在本条线额度内进行放款安排,根据客户定价水平、风险资本回报率、重点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量化评分,排队提款
其中,公司银行部在公司一般性贷款额度内,对产业金融贷款、北京市企贷款、房地产贷款等进行适度额度切分,并进行统一管理
各条线具体规则见《总行营业部信贷额度量化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信银营字〔2011〕763号 )
各条线应保持客户评分、提款情况公开透明
(二)支行名义存贷比 分档设臵支行增量存贷比标准,并以此作为达标行与超标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