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照明工程合同书室外照明工程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将室外照明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及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项目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经济合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整体灯光工程的设计、灯具及辅材的采购、管线敷设及灯具的安装、调整、调试。甲方提供大厦涉及灯光布置层的强电井内配电箱电源及配合、协调。四、 工程承建方式 :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维修、包安全、包效果。五、 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元)六、 工程总造价依据:效果图、预算书、施工图。七、 结算方式:以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为总包价。八、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预付款。2. 项目完成至50%,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进度款。3. 待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七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工程款。4. 留总造价的 %作为保修款,待壹年的保修期满后,在七天内由甲方付给乙方。九、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定乙方正式进场之日起天内完成。十、 如遇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1.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雷雨、火灾、地震等)造成停工。2. 因意外停电8 小时以上,影响施工。3. 甲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作量。4.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十一、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提供材料堆放场所和施工场所;(2)提供施工用水及电源;(3)按合同规定付款。2. 乙方责任:(1)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壹套给甲方,完工后提交竣工图贰套给甲方。(2)组织施工材料;(3)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4)完工成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甲方;(5)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6)施工期间负责成品、半成品完好无损。十二、施工准备及工程要求:1. 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内,甲方提供方便施工的施工现场,乙方绘制施工电气平面图、系统图交甲方代表。2.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总包方签订配合协议,按协议要求由总包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