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照明工程合同书室外照明工程合同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将室外照明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及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项目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经济合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就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地址 :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负责整体灯光工程的设计、灯具及辅材的采购、管线敷设及灯具的安装、调整、调试
甲方提供大厦涉及灯光布置层的强电井内配电箱电源及配合、协调
四、 工程承建方式 :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维修、包安全、包效果
五、 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元)六、 工程总造价依据:效果图、预算书、施工图
七、 结算方式:以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元)为总包价
八、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预付款
项目完成至50%,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进度款
待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七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工程款
留总造价的 %作为保修款,待壹年的保修期满后,在七天内由甲方付给乙方
九、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定乙方正式进场之日起天内完成
十、 如遇以下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雷雨、火灾、地震等)造成停工
因意外停电8 小时以上,影响施工
甲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作量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
十一、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提供材料堆放场所和施工场所;(2)提供施工用水及电源;(3)按合同规定付款
乙方责任:(1)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壹套给甲方,完工后提交竣工图贰套给甲方
(2)组织施工材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