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24〕42 号)和《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24〕449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新党厅字〔2024〕71 号)有关要求,促进乡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绿色进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行政区域内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建立健全河流保护治理体制机制,结合阿勒腾也木勒乡河流实际,提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阿勒腾也木勒乡阿勒腾也木勒河、伯依布谢河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做到河长制工作全覆盖
建立阿勒腾也木勒乡行政区河长和分级河流(河段)河长河长全面履行行政区域内河流保护治理责任,创新河流保护治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水治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健康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阿勒腾也木勒乡范围内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
河长制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进展,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治水管水、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治理工作机制
坚持兵地统一、属地管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协调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要目标到 2024 年 10 月底完成河长制组织体系、调查完成河流名录、编制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相关制度,2024 年年底完成河流河长公示牌的设置和“一河一策”方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