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业务员管理办法 为适应当前市场竞争需要,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开拓市场、承接市场工程业务、扩大机械租赁量,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兼职业务员(以下简称业务员)包括本单位职工和社会人员。 一、 工程业务员提成及费用管理办法 (一)业务员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 1、业务员跟踪的待建项目工程(除各种媒介公告外),在收集该项目信息后填写公司的项目信息表,经公司领导核实该项目信息后在下周五给予公布其本周业绩,给予绩效奖励 100 元/单。 2、业务员跟踪项目的过程中,取得竞争对手的核心信息(如对方报价、合同底价,对方业务关系等),经公司核实后给予 1000 元(暂定)绩效奖励。 3、业务员根据公司提供信息,自行跟踪洽谈并最终签订合同的项目,将按合同规定之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获得合同总 价0.5%的业务提成。 (二 )、业务费用管理办法 1、在洽谈工程过程中的交 通 费、差 旅 费、住 勤 费等一切 费用由业务人员自理。如遇 特殊 情 况 ,经相 关领导批 准 后,可 给予报销 。 2、在洽谈工程过程中如需公司领导出 面 进行商 务洽谈,产 生 的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工程签订合同后由业务员业务提成中核减。如未签订合同,由公司报账核销。 3、业务单位及关系户莅临我司商谈业务,安排工作餐(暂按30元/人)。如宴请对方,需上报公司经理批准。 4、工程业务费用开支应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3‰~5‰,具体由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控制。 (三)、业务员提成 1、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的2~3%支付业务提成。 2、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最终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公司95%,兼职业务员5%。 3、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经公司账户后提取的工程款项,公司收取到账金额的3—5%的工程管理费(不含税)。 二、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员管理办法 (一)、 原则: 业务员的收入与其经营业绩直接挂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实行“业务提成+奖罚金”的薪酬模式。 为了确保经营业务的安全,对业务员在从业初期,每月只发30%的提成部分,其余70%部分作为本人风险抵押金,暂时预留在公司,在累计预留达到1 万元以后不再提留。 (二)、业务员薪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