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 管理 第二条、项目部机料部是项目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和分管副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项目部机料部管理机械设备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设帐立卡,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 机械设备及配 件 属 公司固定资产,所 有权 属 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 ,但 不得自行调 出、转让 、出售 、报废 、报损 。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购置的,年综合折旧率 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 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 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 养 ,使设备性 能 完 好 ,延长 修 理间隔 时间,节 省 修 理经费,对 管理人 员 、使用人 员 ,应当 按 有关 规定给 予 一定的奖 励 。 第八 条、凡 经保 养 和 维 修 的机械设备,必 须 符 合质 量 标准。中小修 由项目部管理部门 验收,凡 合格 的,项目部机料程部出 示 报销 修 理费证 明 文件;否 则 ,其返 工 费,不予 报销 。因修 理损坏零 部件,视情况由当 事 人 部分 或 全 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