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石面层施工工艺 20.1 总则 20.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广场地面,贮存笨重材料的仓库地面,室外台阶。 20.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耐磨蚀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20.2 术语 20.2.1 面层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地面表面层,本工艺标准指料石面层。 20.2.2 结合层 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包括水泥砂浆或沥青胶结料。 20.2.3 基层 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水泥砂浆找平层、砂垫层等。 20.2.4 找平层 在基层上起平整、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包括水泥砂浆。 20.2.5 垫层 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主要为砂垫层。 20.3 基本规定 20.3.1 建筑地面采用料石为面层,料石为玄武岩、辉绿岩、花岗石等天然石材。进场的天 然石材要求具有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 分类控制标准》(JC518)中的有关规定。 20.3.2 进场的水泥要求有出厂合格证,水泥、砂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验。 20.3.3 地面下如有沟槽,暗管等工程,必须完工经检验合格并做完隐蔽验收,才可进行地 面工程施工。基层和面层铺设,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施工。 20.3.4 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控制符合如下要求: (1)采用掺有水泥的拌合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 (2)采用砂、石铺设时,不应低于0℃。 20.3.5 如设计需要镶边时,所有镶边必须选用同类石材。 20.4 施工准备 20.4.1 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要求和场地具体情况,绘制铺设大样图,确定料石铺设方式,石材选用尺寸 和数量。 (2)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节点部位处理措施,然后由技术负责人向现场工长,质检员进 行技术交底,现场工长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前选一块地面做出样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几方共同 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0.4.2 材料要求 (1)采用的岩石质地均匀,无风化、无裂纹; (2)条石强度等级不少于MU60,形状为矩形六面体,厚度宜为 80~120mm; (3)块石强度等级不少于MU30,形状接近于棱柱体或四边形、多边形,底面为截锥体,顶 面粗琢平整,底面面积不宜小于顶面面积的60%。厚度为100~150m m ; (4)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32.5 级; (5)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