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程度和除锈质量的目视评定等级。它适用于以喷射或抛射除锈、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以及火焰除锈方式处理过的热轧钢材表面。冷轧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的评定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8501-1:1988《涂装油漆和有关产品前钢材预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一部分:未涂装过的钢材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的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1 总则 1.0.1 为保证涂装前钢材表面的预处理质量,提高涂层的附着力和涂层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涂装前钢材表面的预处理。 1.0.3 涂装前钢材表面的预处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锈蚀等级 钢材表面的四个锈蚀等级分别以A、B、C 和D 表示。这些锈蚀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见第 5章,其文字叙述如下: A 全面地覆盖着氧化皮而几乎没有铁锈的钢材表面; B 已发生锈蚀,并且部分氧化皮已经剥落的钢材表面; C 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剥落,或者可以刮除,并且有少量点蚀的钢材表面; D 氧化皮已因锈蚀而全面剥离,并且已普 遍 发生点蚀的钢材表面。 3 除锈等级 3.1 通 则 3.1.1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以代 表所 采用的除锈方法 的字母 “ Sa” 、“ St"或“ F1” 表示。如果 字母 后面有阿 拉 伯 数 字,则其表示清除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的程度等级。 3.1.2 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的文字叙述见 3.2、3.3 和3.4 条 ,这些等级的典型样板照片见第5 章。 注:①本章各除锈等级定义中,“附着物”这个术语可包括焊渣、焊接飞溅物,可溶性盐类等。 ②本章中,当氧化皮、铁锈或油漆涂层能以金属腻子刮刀从钢材表面剥离时,均应看成附着不牢。 3.2 喷射或抛射除锈 3.2.1 喷射或抛射除锈以字母“Sa”表示。 3.2.2 喷射或抛射除锈前,厚的锈层应铲除。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也应清除。喷射或抛射除锈后,钢材表面应清除浮灰和碎屑。 3.2.3 对于喷射或抛射除锈过的钢材表面,本标准定有四个除锈等级。其文字叙述如下: Sa1 轻度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参见照片BSa 1、CSa 1 和 DSa 1。 Sa 2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会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