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合同编号 : 深圳市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委 托 人 : 监 理 人 : 2012 年 7 月版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类别: 工程等级: 5.投资性质: 6.工程概算投资额: 招标部分工程概算投资额: 7.其它: 二、词语含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附录 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 7.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工程监理服务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 2.市政公用工程: 3.其他工程: 五、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2.保修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3.设备采购建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4.勘察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5.设计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6.其他服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六、工程监理服务酬金 按照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20 条《酬金计取》的计取,本工程各阶段监理服务酬金合计总金额为(大写): (¥ )。其中: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酬金为 万元; 2.保修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3.设备采购监造服务酬金为 万元; 4.勘察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5.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为 万元; 6.其他服务服务酬金为 万元。 七、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八、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本合同约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