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VIP免费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_第1页
1/26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_第2页
2/26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_第3页
3/26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 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本指导原则是对尿动力学分析仪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 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临床常规尿动力学检查用尿动力学分析仪,该设备通过对下尿道的压力、尿流量和肌电特性的定量、定性分析,用于评估患者下尿路尿控机能,如膀胱过度活动症、排尿不畅、尿路梗阻、尿失禁、脊髓损伤、逼尿肌尿道括约肌协同失调、膀胱出口梗阻、神经源性膀胱尿道功能障碍。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 第 104 号),尿动力学分析仪的管理类别为二类,分类编码为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9(其他测量、分析设备)— 01(泌尿、消化动力学测量、分析设备)。尿流计,尿流量仪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如果尿动力学分析仪在常规尿动力学检查基础上扩展了其他检查项目, 则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其常规尿动力学检查部分。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要求产品的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 号)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要求, 应以体现产品组成、功能和用途为基本原则,如尿动力学分析仪或尿动力学分析系统。产品的名称产品的名称不应使用“自动 ”、“全自动 ”、“智能 ”等定语。(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尿动力学分析仪至少包含计算机、膀胱压测试单元、 直肠压(腹压)测试单元、尿道压测试单元、尿流测试单元、肌电测试单元、灌注单元、牵引单元、显示器、打印机、专用软件。图 1 尿动力学分析仪图示举例(三)产品工作原理/ 作用机理1.工作原理尿动力学分析仪是依据流体力学和电生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检测患者下尿路的压力、流率及生物...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尿动力学分析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