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试行) 2目录一、执业与管理( 200 分)(一)依法执业(五)教学与科研管理(二)组织机构管理(六)信息管理(三)人力资源管理(七)财务管理(四)医疗与应急管理(八)医院建设、设备、安全和后勤管理二、质量与安全( 600 分)(一)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健全(七)门诊工作质量与安全(二)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八)急诊质量与安全管理(三)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九)重症监护病房质量与安全管理(四)患者重点安全目标监测(十)传染病管理(五)非手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十一)检验专业质量与安全管理(六)手术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十二)病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十三)医学影像专业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八)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十四)药事质量与安全管理(十九)饮食及营养治疗(十五)输血质量与安全管理(二十)临终关怀与疼痛管理(十六)医院感染质量与安全管理(十七)病历质量管理三、知情与服务( 100 分)(一)知情同意(四)规范服务(二)病人权益(五) 医德医风(三)健康教育(六)规范收费(七)院务公开四、效率与效益( 100 分)(一)医院经济运行状况(二)工作效率(三)社会效益3一、执业与管理( 200分)项目评价要素分值评价内容与方法扣分标准评价结果(一)依法执业(20 分)1、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依法执业。8 ①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本及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按时校验, 法人、床位数或诊疗科目等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未按时校验扣3 分,未及时变更注册扣 2 分;②实地查看并核实: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加挂机构名称及诊疗中心名称;名称不规范扣 5 分。③实地查看, 并核实: 医疗机构不得出租、 转让或承包科室、病区、诊室。有出租、转让或承包科室、病区、诊室等情况扣 8 分。2、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考核诊疗科目许可情况。5 实地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变更记录。发现诊疗科目与执业许可证不符不得分,3、落实《执业医师法》 、《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等规定,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发布非法医疗广告5 执行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院制定各专业技术岗位各级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不得超范围执业。查岗位设置文件、 查看人事名册。 查验卫生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