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这是首份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规范性政策文件,以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加强保护与管理
以下是我推举的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保护与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鼓浪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以下简称文化遗产核心要素),是指列入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核心要素,是鼓浪屿遗产价值最突出的物质见证
文化遗产核心要素根据权属情况,分为以下三类:(一)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管理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包括直管、代管、托管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其他单位或私人管理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包括其他单位自管、私人管理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三)其他列入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场所、遗址
第三条 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确保鼓浪屿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挥文化遗产的公益性
第四条 本办法涉及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相关经费纳入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部门预算
第二章 保护管理与监测机构第五条 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鼓浪屿文保机构)在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保护管理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和落实有关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二)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日常维护、修缮利用和监管工作,并定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