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物料主档关键栏位解释 基本视图1: 基础计量单位-是物料级别,用于工厂活动中的物料管理单位,可以通过附加l 数据和其它单位的转换,如可以设置独立的采购单位,销售单位,生产单位。 物料群组-主要用于归类相同属性的物料,方便查询分析。 基本视图2: 销售:销售组织1: 交货工厂-属于(销售组织+销售通路)层次,也就是说(销售组织+销售通路)决定了出货工厂,出货工厂是销售订单的基本需求工厂。所以同一家公司下存在多家工厂的话,可以用不同的销售通路区分出货工厂,当然如果销售通路用于其它方面的区分,可以通过不同工厂对应不同的销售组织。如果不存在多家工厂同时加工相同产品,那就可以只使用一家出货工厂,其它生产指派可以使用特殊采购处理(详见MRP2 视图特殊采购详解),当然可以手动修改销售订单ITEM 的交货工厂,例如跨公司销售也是可以如此设置(详细见跨公司销售专题)。 IMG 路径: 税务数据-这里面的税别实际上就是销项税,是通过OVK1 预设国家的税类别,公司代码数据里面设定国家码(IMG-企业结构-定义-财务会计-编辑….公司代码),将工厂指派到公司( IMG-企业结构-指派-后勤系统、一般),指派销售组织-销售通-工厂(IMG-企业结构-指派 -销售与配销),这就决定了物料主档建立的时候(销售组织-销售通)决定带出了预设置的国家和税别。 问题:因为指派销售组织到公司代码( IMG-企业结构-指派-销售与配销)的逻辑决定了公司和销售组织是1 对 1 或 1 对多的关系,而上述指派销售组织-销售通-工厂却不管工厂是否属于该销售组织所指派的公司代码,并且还可以创建销售订单出货工厂也是属于该公司代码以外的工厂,是很神,这是否是SAP 控制的漏洞那就SAP 说了算了,不过可能SAP 会说我 不控制你没事指派到没关系的工厂干吗。所以如果两个公司的国家码不一样,销售组织+配销通路又同时指派到两个公司代码下面的工厂。那么建立物料主文件时该销售组织+配销通路下的税务资料将带出两个启程国的销项税。 销项税需要在定价程序里面维护(销售与配销-基本功能-定价-定价控制-定义并指派定价程序),这是必须的,如果这里不维护,那么就算后面的条件记录维护也是没有用的,不光带不出来,连手动加都不允许,定价程序里面如果条件类型勾上需要的,那么销售订单没有该条件类型时会提示;公司代码的公家码为启程国,VD01 客户的国家为目的国,然后VK11建立销项税的条件记录(根据关键词段,如果启程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