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储存养护制度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5、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入库验收制度1、药剂科负责对全院购入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购入药品仅对其外观、数量、包装等外在项目进行验收,内在质量出现问题均由供货方负责
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包装、批准文号等项进行登记
3、购入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册检验登记簿,验收时保管、供货方、质检人员三方现场验收,针剂逐支验收,片剂逐盒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对购入的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验收
5、有效期为一年的药品效期余三个月不得入库,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药品,效期余六个月不得入库
6、验收人员验货时发现近效期的药品及一次性耗材应立即通知供货单位退货
二、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与出入库管理1
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掌握)医疗机构对采购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是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可能不合格的药品和不符合包装规定要求的药品进入使用过程的重要环节
药学部(科)按照法定的标准、规定及约定的其他要求进行对照验收并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验收记录来证明验收
医疗机构对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主要是指验收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两个方面
药品合格证明检查主要是对药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的检查,每件药品内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书,制剂每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对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品种,应检查其符合规定的批签发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
药品其他标识验收系指对药品内外包装及所印标识的检查和核对
对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的标识内容应该包括:生产厂商、地址、联系方式、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有效期等 并注意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的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