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2、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编制鉴定站的鉴定规划和年度鉴定计划及每月鉴定工作计划。 4、建立鉴定站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鉴定所日常考核、鉴定培训、鉴定考核及其它日常行政管理事物。 6、建立和管理各项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7、负责鉴定站的收费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8、鉴定考核完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鉴定报告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9、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规则 1、执行国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依照《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定的工种、层次、范围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面向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咨询2 / 12 服务。 3、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鉴定试题组织考核。鉴定试题必须从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试题库中提取。 4、受理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 5、实行定期鉴定和不定期鉴定相结合的制度。 6、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力,有权拒绝任何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等非正当要求。 7、职业技能鉴定站设专职考评员,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任教考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8、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鉴定,具体日期、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事项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并通知学生。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 1、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职技能鉴定费用项目包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考务,命题,阅卷,考评,发证,推测及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等费用。 2、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制定下达。 3、职业技能鉴定站对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支出情况要单独3 / 12 建帐,做到专款专用。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和实施的规章制度 一、命题工作的保密要求 1、命题人员应具备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2、命题人员在此次考试前,不得对外公布身份。 3、命题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漏,暗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命题工作。 二、试卷保管和接送 1、试卷的运送和启用前的保管应建立必要的规则和纪律,确保不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