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聘请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的聘请工作,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学术地位,制定本规定。一、名誉教授第一条 本规定中“名誉教授 (honorary professor)”是我校最高规格的荣誉性学术称号,授予著名学者、科学家、社会知名人士。第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授予我校名誉教授称号:1、著名学者、科学家。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等高级学术职务,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曾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过重大成就,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2、社会知名人士。须在某个领域取得过重大成就、知名度高,获得社会公认。3、关心和支持我校发展,能够在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科建设; 促进学校学术交流和国内、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条授予名誉教授称号程序:1、推荐人选。各教学科研单位在每年12 月底前根据教学、 科研、队伍建设需要和聘请条件提出拟授予名誉教授称号人选,统筹制定下一年本单位的名誉教授聘请计划,并依据计划负责联系和推荐名誉教授人选,填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聘请名誉教授呈批表》 (见附件一)。2、报送材料。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拟授予名誉教授称号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对学校可能的贡献等提出书面意见,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聘请名誉教授呈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送人力资源处。3、材料审核。成立初审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授代表和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对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拟授予名誉教授称号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对学校可能的贡献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等进行评议,对人选提出初步授予意见。5、校长办公会议审批。6、授予名誉教授称号。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处协同学校外事办公室办理有关名誉教授授予手续,并将相关材料备案,纳入我校兼职教师管理。7、举行授予名誉教授仪式,由校长颁发名誉教授证书。第四条 校庆、春节(或圣诞节)及学校重要活动期间,学校对名誉教授以适当方式予以慰问。第五条 名誉教授来校访问,由学校安排接待。学校有关单位应采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