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修订稿)》修订说明一、修订必要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以下简称《基本法律规范》)自 2010 年 6 月 1 日发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广阔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不断探究与实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增强安全进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进展,《基本法律规范》的有些条款已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实际需要,有些引用的专业标准已进行了修订完善,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首次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写入法律条文。根据精简、效能原则,充分发挥《基本法律规范》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促进和法律规范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便于广阔企业自主推动标准化工作,以保证其科学性和普遍适用性,修订完善《基本法律规范》势在必行。二、修订的主要内容自 2024 年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基本法律规范》修订工作,共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 10余次标准的修订研讨,并完成了《基本法律规范》(修订稿)。2015 年 1 月 30 日,在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5 月29 日,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了部分大中小型企业代表的意见;7 月 14 日,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安全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意见;9 月 11 日发函征求了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意见。(一)修订思路。本着精简程序、注重效能的原则,对《基本法律规范》中逻辑分类相近、内容交叉重叠的有关要素进行优化简化,将原13 个一级要素优化为目前的 8 个,即:目标职责,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运行控制,隐患、风险及预防预控,应急管理,事件事故查处,持续改进。原 42 个二级要素也优化到目前的 24 个(见附件)。(二)新调整的一级要素。1.目标职责。由《基本法律规范》原“5.1 目标”、“5.2 组织机构和职责”、“5.3 安全生产投入”3 个要素精简归并而来。“5.1 目标”中要求“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该要求中涉及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与“5.2 组织机构和职责”中的有关要求关联性强,在最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