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首营品种审核程序制 订 人制订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质管部( 份)、业务部( 份)1、 目的:建立首营品种审核工作程序,法律规范首营品种购进工作,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
3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药品的审核工作
4 职责:公司总经理、采购员、质量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 程序:5
1 药品采购员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执行以下程序和要求:5
1 向生产单位索取下列各项资料并进行验证
1 加盖有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批文及附件,包括药品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复印件;近期药品检验报告书
2 药品包装(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
3 该品种生产车间(或企业)如已进行 GMP 认证,则需索取加盖有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 GMP 证书复印件
4 国家的药品价格批文复印件或省级物价部门的登记证明资料
2 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述资料,经本部门主管加具意见后,送质管部等部门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 有关部门如对资料有其它要求的,由药品采购员负责向厂家索取,资料完备后再送相应部门审批
2 业务部审查程序和要求:根据市场对该首营品种的接受程度、销售能力及资料审核情况,决定是否同意销售(或试销),并在《首营品种审批表》上签署具体的意见
3 质管部审查程序和要求:5 3 1 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2 验证资料的真实性
3 审查资料的合法性:5
1 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2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药品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
4 首营品种是否超出生产企业的生产范围和本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