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请示汇报制度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新校区建设的工作程序,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请示汇报制度的基本原则责权分明,层层负责,归口管理,逐级进行,正规有序。在指挥部范围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即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二、请示汇报的内容具体要求(一)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请示汇报:1、超出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2、重大问题,需由上级领导决定的问题,必须请示。3、对于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向领导汇报。4、领导交办的事情,待完成后或在完成过程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必须汇报。(二)遇到下列情况不需要请示汇报:1、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正常的工作不需要请示汇报。2、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又能够处理解决了的问题,不需请示汇报。(三)遇到以下情况的可以越级请示汇报:1、情况紧急,上一级领导不在,又必须立即办理的问题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直接越级请示汇报。2、具体问题不便于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时,可以越级反映。三、请示汇报的具体要求(一)在请示汇报工作时,必须做到:言简意明,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实情,虚夸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