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聘应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法律顾问协议书中国新疆乌鲁木齐二○一四年 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聘应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法律顾问协议书委 托 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受 托 方:天 阳 律 师 事 务 所 (下称乙方)第三方: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下称丙方)甲方为完成“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专项计划)工作,特聘请乙方作为此次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相关专业法律服务
由于本次专项计划涉及丙方的权益,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丙方同意作为第三方协助甲方、乙方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 甲、乙、丙三方各自的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指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应根据乙方开列的文件资料清单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和事实,并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事实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有效的
2、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和积极配合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本次专项计划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乙方的责任1、乙方指派律师组成工作小组,根据现行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规定,为甲方、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1)核查甲方、丙方提供的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基础材料;2)对甲方及参加专项计划的其他服务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丙方及债务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3)就本次专项计划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甲方、丙方的咨询,提供咨询意见;4)协助论证本次专项计划实施方案;5)协助制作本次专项计划的操作流程;6)起草《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以及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