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二级学院人才培育与教学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考核内容计分办法专 业 建 设与改革(20 分)“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 当年度每立项 1 项国家级、省级、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分别记 20 分、10 分、5 分(不重复计算);在建项目通过立项单位评估验收,国家级、省级项目每项分别记 20 分、10 分;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合格或通过的分别记 10 分、5 分;未立项但按学校相关改革精神做出一定成效的项目,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合格或通过的分别记 10 分、5 分
优势特色专业类项目在建国家级、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通过评估验收分别记 20 分、10 分;学校立项建设的优势特色专业在学校评估验收中获得优秀、合格的项目分别记 10 分、5 分;未立项但按学校相关改革精神做出一定成效,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合格或通过分别记 10 分、5 分
课 程 建 设与改革(20 分)“本科教学工程”课程类项目当年度每获批 1 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分别记 20 分、10 分、5 分;在建项目通过立项单位评估验收,国家级、省级项目每项分别记 20 分、10 分;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合格或通过的分别记 10 分、5 分;未立项但按学校相关改革精神做出一定成效的项目,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合格或通过的分别记 10 分、5 分
校级课程建设与改革类项目包括公共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体化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方法手段改革项目、课程考核与学业评价改革项目
学校立项项目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的课程,每项分别记 10 分、5 分、2 分;未立项但按学校相关改革精神做出一定成效的项目,在学校评估验收或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