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 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评估、认定工作程序 一、水井施工单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表、附件资料及附件资料原件)。 二、协会秘书处按照《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内容,核实附件资料有关原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申请资料不合格者(不完整、不真实),说明原因后退回申请单位。 三、协会秘书处对申请资料合格的单位提出初步审查书面意见; 四、协会根据秘书处初步审查意见,组织评估组对申请单位的综合技术能力进行现场考核、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五、协会理事会综合研究专家组评估意见,颁发《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附件:申请资质等级证书的材料清单 附件: 申请资质等级证书的材料清单 一、《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申请表》(一式五份) 二、申请表附件资料应统一用 A 4纸印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公司章程 3、注册地址证明 4、注册资金证明等材料 5、有关钻井、洗井、物探等机械设备仪器发票等证明材料 6、有关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件 7、聘用人员的聘用证明材料 8、近两年内水井施工业务合同书及工程验收证明 9、水井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管理文件 10、其他能够证明本单位实力的文件、证件材料 说明:向协会秘书处递交申请材料时应携带有关原件,以备核查。 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水井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规范钻井市场,保证成井质量,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井施工的单位(以下简称水井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水井施工单位,是指拥有钻井机械设备和钻井技术力量、从事水井施工业务、按照法定程序注册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负责全省水井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并监督管理进入本省境内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水井施工单位。 第四条 对全省水井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等级评估、认定行业管理制度。 根据水井施工单位的钻井设备、技术力量、水资源勘察能力、实际作业水平等综合实力,设置三个资质等级,即: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五条 各资质等级水井施工单位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