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宗法制──2011年高考历史备考必知考点(一) 分封制(古代称为“封建”,封邦建国) 宗法制 目的 1.加强巩固西周的统治。 2.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3.拓展疆域。 1.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间在权力、财产、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2.保证王权稳定。 3.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的地位。 内容 分封土地和人口。 1.分封对象: (1) 同姓亲族是主体。 (2)功臣。 (3)姻亲。 (4)古老附属国维持原状。(5)殷商降族。 (6)恢复被商灭掉的古国。 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 1.基本规则: (1)嫡长子继承,其余子分封; (2)等级森严: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3)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诸侯义务: (1)服从周王、拱卫王室。 (2)镇守边疆、随从作战。(3)忠于职守,朝觐述职。 (4)缴纳贡赋。 3.诸侯权利:对下属进行再分封。 2.内容: (1)嫡长子继承制; (2)严格的大小宗体系; (3)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 (4)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特点 1.受封对象多样。 2.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 3.层层封授,贵族内部等级森严。 1.嫡长子继承制。 2.血缘关系维系。 3.族权与政权相结合。 影响 1.周人的势力范围不断扩大,拓展了疆域。 2.周王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强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形成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统治效果加强,周王朝延续数百年。 3.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西周1.宗法制是确立社会等级秩序、维护宗主贵族统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保障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 2.保证了贵族的垄断地位,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成为强国。。 4.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5.受封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独立性,为春秋割据埋下隐患。 3.把“国”和“家”密切结合在一起。 破坏原因 1.原因:诸侯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受封的诸侯国势力日益强大,王权衰弱。 2.表现:出现了春秋争霸、战国兼并的混乱局面。 发展演变 1.诸侯受分封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一些诸侯国的势力日益强大。 2.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