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序号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要求备注1、市建委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双示范”工作机构,设立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月8日前 3、半月一次小组会,一月一次调度会。每月15号、30号前1、制定《合肥市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评选办法》,明确“双示范”工地创建的条件、标准、申报程序;3月20日前3、开展“双示范”工地创建。各县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全年,每季度公示一次1、市建委制定“双示范”工作计划,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限定工作完成时间;3月15日前2、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创建“双示范”工作计划报市建委小组办。各县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3月30日前1、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许可企业和动态暂扣数据库,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3月30日前3、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处罚违规单位和人员。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季度一次1、制定《合肥市建设工程安全经费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质安处3月30日前2、建委窗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对项目安全经费的开工安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各级窗口对达不到规定费率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窗口 全年3、开展对安全经费进行检查,加强 监管;及时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处罚违规单位和人员。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季度实施一次二 、制定标准开展“双示范”工地创建小组办3月25日前2、制定《合肥市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安全生产许可暂扣的标准、条件、程序,严控 安全生产许可准入 ;3月30日前小组办2、分 解 “双示范”工地创建指 标任务 ,下 达2010年安全事 故 控 制指 标,签 订 目标责任状 ;3月30日前一、建立机制成立“双示范”工作机构四 、安全许可《安全许可证》动态监管质量安全处五 、安全经费 2、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 县区政 府 、管委会分 管领 导 为 组长,并 将 工作机构和办公室负责人及联 系 电 话 报市建委小组办;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小组办合肥市建筑 管理业暨 质量安全“双示范”活 动工作计划三 、工作计划制定市建委、各县区、开发区工作计划小组办加强 安全经费监理工作序号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要求备注合肥市建筑管理业暨质量安全“双示范”活动工作计划1、梳理外地进肥企业名单;3月30日前2、制定《合肥市外地进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