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场所。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创造安静、和谐、安全、卫生的生活休息环境,维护住宿生的权益,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所有住宿生应服从班主任及行政部并依照本规定的管理,认真履行住宿生在学生宿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班主任统一安排调配。住宿的学生必须在班主任处办理住宿手续。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班主任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并告知住宿地点、床号,按需求发放钥匙。住宿学生不准擅自入住及调整宿舍,未经同意,擅自入住及调整宿舍的同学,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班主任统一安排,原宿舍的床位、家具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班主任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它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 坏 ,将按有关 规定进 行处理。宿舍调整后 要 重 新 核 实 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四 条 学生退 宿( 含 毕 业、退 学等) ,必须到 班主任处办理财 产 移 交验收等手续。由班主任对 宿舍内 财 产 、设施 进 行检 查 、验收无 损 坏 后 方 能 办理退 宿手续。未办理退 宿手续离校 的,不予 办理毕 业手续。 第二章 家具设备管理 第一条 宿舍的床位、家具、门窗、窗帘 和其它设备,先 由班主任按要 求填写,后 经班主任和本宿舍所有入住人员 双 方 签 名 确 认。本宿舍的床位、家具、设备等使 用 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 负 责,班主任定期 检 查 。不准擅自拆 卸 ,违 者 应在限 期 内 把 原物修 复 。如有损 坏 ,属 自然 损 坏 的,由行政人员 负 责找 房 主维修 或更 换 ; 如有丢失或因 使 用 、管理不善 等人为损 坏 由损 坏 人照价 赔 偿 。当 事 人没 有主动承 认错 误 ,宿舍成 员 又 互 相包 庇 ,在查 不清 损 坏人员 的情 况 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 、赔 偿 的费 用 将由宿舍全体人员 共 同承 担 。 第二条 毕 业生办理离 校 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 设备属 人为破 坏 或丢失的要 照价赔 偿 ,并限 期 缴 清 ,否 则 不予 办理毕 业手续。 第三章 纪 律、安全管理 第一条 外 来 人员 一律不得 进 入学生宿舍。如有家长 探 望 ,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