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场所
为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创造安静、和谐、安全、卫生的生活休息环境,维护住宿生的权益,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所有住宿生应服从班主任及行政部并依照本规定的管理,认真履行住宿生在学生宿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班主任统一安排调配
住宿的学生必须在班主任处办理住宿手续
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班主任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并告知住宿地点、床号,按需求发放钥匙
住宿学生不准擅自入住及调整宿舍,未经同意,擅自入住及调整宿舍的同学,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班主任统一安排,原宿舍的床位、家具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班主任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它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 坏 ,将按有关 规定进 行处理
宿舍调整后 要 重 新 核 实 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四 条 学生退 宿( 含 毕 业、退 学等) ,必须到 班主任处办理财 产 移 交验收等手续
由班主任对 宿舍内 财 产 、设施 进 行检 查 、验收无 损 坏 后 方 能 办理退 宿手续
未办理退 宿手续离校 的,不予 办理毕 业手续
第二章 家具设备管理 第一条 宿舍的床位、家具、门窗、窗帘 和其它设备,先 由班主任按要 求填写,后 经班主任和本宿舍所有入住人员 双 方 签 名 确 认
本宿舍的床位、家具、设备等使 用 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 负 责,班主任定期 检 查
不准擅自拆 卸 ,违 者 应在限 期 内 把 原物修 复
如有损 坏 ,属 自然 损 坏 的,由行政人员 负 责找 房 主维修 或更 换 ; 如有丢失或因 使 用 、管理不善 等人为损 坏 由损 坏 人照价 赔 偿
当 事 人没 有主动承 认错 误 ,宿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