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附件 2: 基 层 就 业 和 社 会 保 障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规 范 (试 行 ) 1. 概念定义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其属性为具备一定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物。 2. 基本要求 2.1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要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实施。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一般应当在 3000 平方米左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一般应当在 300 平方米左右。 2.2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应当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一般不应砌筑承重隔断墙。基础设施内部空间布局应当以功能实现为主导,在努力提高有效使用面积的同时,充分考虑实现各项服务功能的需要,能够通过灵活组合室内空间来构成各个功能区。 2.3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以实用、适用、简朴和节约资源为原则,从建筑设计、建材选用到室内布局、装修装饰,都要坚持实用性和适用性。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做到美观大方、经久耐用,杜绝奢侈浪费,严禁华而不实。 3.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3.1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一般应当在其综合性服务场所提供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服务项目包括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享受就业政策申请审核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保关系转移、政策咨询、宣传服务、档案保管、数据存储等。 3.2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内部空间一般由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行政人员办公室以及必 7 要的辅助设施组成。其中,服务大厅作为主要的服务设施,其面积一般应控制在总面积的60%左右,并应做到宽敞通透、采光良好、层高适宜、空气流通,保障人群汇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3.3 就业服务大厅一般应设有咨询服务台、信息发布区、综合服务区、职业指导区、招聘洽谈区、等候休息区。 咨询服务台。一般应设在服务大厅门口,为来访者提供服务引导、业务咨询、政策咨询、投诉接待等。在咨询服务台显著位置应张贴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指南,放置公共就业服务项目简介等宣传资料。 信息发布区。配置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和自助服务终端电子设备、纸制信息栏等装置,用于发布劳动力供求、价位等就业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和有关政策信息。信息发布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