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晋建标字[2011 ]166 号 关于发布2011 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 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 一2008《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z oos) 206 号)等的规定,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在 2005 年《山西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完成了 2011 年 《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厅组织相关专家于2011 年4 月 22 日召开了专家审定会,审定通过了新的《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现予发布,自 2011 年7 月 1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原 2005 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同时停止使用。凡 z oi i 年7 月 i 日 以前签订合同的在建项目,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o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总说明 一、山西省2011《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 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 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 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侧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其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执行本定额,投标报价可以参考本定额。实行定额计价的建设工程, 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中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其费率是按各专业正常施工条件 下,根据承包范围不同,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规费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测定的 上限费率,施工企业的实际费率为动态费率,以各级标准定额管理机构核准的当年有效费 率为准。 四、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性费用。 五、本定额的解释、修订等事项属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各市标准定额(建经) 站协助管理。 六、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t 一 第一章工程造价的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应获得的利润。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 督附加。 2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直接工程费 直接费 j.人」二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