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
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钡及其化合物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钡及其化合物 [包括金属钡(Bariu m)、氧化钡(Bariu m ox ide)、氢氧化钡(Bariu m hy drox ide)和氯化钡(Bariu m chloride)等]的浓度
本标准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晓云、刘桂华和陈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钡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钡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第一法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3 原理 空气中可溶性钡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水洗脱后,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在 455
4nm 波长处测量发射强度,进行定量
4 仪器 4
1 微孔滤膜,孔径 0
2 采样夹,滤料直径 40mm
3 小型塑料采样夹,滤料直径25mm
4 空气采样器,流量 0~3L/min 和 0~10L/min
5 具塞刻度试管,25ml
6 超声波清洗器
7 针筒式过滤器,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