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发展迅速,高速发展的经济使得日本很快实现了国家工业现代化
于此同时也给日本带来难以处理的社会问题---“公害”
自然环境被破坏、生态平衡被破坏,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当代国民的身心健康,而且还影响到下一代,增加那一代人的经济负担,威胁到他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安全
不可再生资源的枯竭,能源的危机这又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然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在高速增长过程中追求生产第一,没有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公害问题日趋严重
1953 年,工厂废液中的有机水银导致熊本县水俣湾发生了水俣病
60 年代前期,继新泻县阿贺野 川 流 域 发生第二水俣病,三 重县四 日市 和 富 山 县神 通 川 流 域 由 于硫 化物 和 镉 的排 放 引 起 了哮 喘 病和 疼 痛 病,成 为 60 年后期日本轰 动 一时的“四 大公害案 ”
到 20 世纪 70 年代初 期环境污染已 非常 严重,1972 年日本全国共 发生了87 764 件 公害纠 纷
这引 起 了日本社会的广 泛 关 注
日本政 府 在1967 年--1973年 7 年间 制定 了16 项 关 于环境保护的法 律
明 确 了企 业的公害责 任
日 本 环 境 保 护 与 环 境 经 济 --第 1页日 本 环 境 保 护 与 环 境 经 济 --第 1页 日本政府又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对大气和水质保护制定了“环境标准”,对企业排水、排气实施了“浓度限制”
在大气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根据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止法》,1974 和1981 年又分别实施了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总量限制
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的公害对策和环境标准,制定了地方环境标准,这些标准比国家的更加严格,这些也成了企业必须遵守的社会规则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