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 “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08 日 点击:197018 次 2024 年 6 月 5 日凌晨 1 时左右,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储运部装卸区的一辆液化石油气运输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引起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9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468 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切实查明原因,严肃追责,从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24〕12 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调查工作。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规规定,省政府于 6 月 6 日批准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的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和临沂市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责任追究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设计、生产、自控仪表等专业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根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鉴定试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1、临沂金誉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7 月 6 日,位于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团林镇化工一路东首,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东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开卫,注册资金 500 万元,2024 年 7月 2 日取得临沂市运输管理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临字 371301290279 号),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3 类),2024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