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1 目的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因素、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害的活动和运行实施监测和测量,检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保和验证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运行控制、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监测和测量。3 职责3.1 总工办体系办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负责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关键特性的监测;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的符合情况的检查;负责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监测和评价;3.2 管理部企管部负责办公、生活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关键特性指标的监测;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测。3.3 生产部、结构部负责生产车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关键特性指标的监测;3.4 工程部监察部负责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关键特性指标的监测。3.4 各部门、车间、项目部负责本部门、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3.5 质检部品质部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4 工作程序4.1 绩效监测和测量的内容4.1.1 环境绩效监测和测量的内容a) 重要环境因素运行控制重要特性的例行监测;b) 环境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的测量;c) 环境管理方案、运行准则的符合情况等。4.1.2 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的内容a) 重大危险因素运行控制重要特性的定性和定量的测量;b)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的测量;c)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的符合程度;d) 监视事件、职业病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等。4.2 绩效监测和测量的时间要求4.2.1 各部门、车间、项目部每半年对体系运行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将监测结果报告总工办体系办。4.2.2 管理部企管部每年组织对办公、生活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进行一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面监测和测量,编制监测报告。4.2.3 生产部、结构部每年组织对车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测量,编制监测报告。4.2.4 工程部每年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施工场地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和测量,编制监测报告。4.2.5 总工办体系办每年末组织对年度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测量,特别情况增加目标、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测量。4.3 绩效监测和测量的方法4.3.1 对环境因素、危害因素及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害因素控制的考核:a) 生产部、结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