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如何纳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 2000元费用(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 2800 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5%至 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相应的税率,随着级数的增加,税率也随之提高。 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税。 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500元的 不超过 475元的 5 0 2 超过 500元至 2000元的部分 超过 475元至 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 2000元至 5000元的部分 超过 1825元至 16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 5000元至 20000元的部分 超过 4375元至 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 40000元至 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 60000元至 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 80000元至 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月含税工资、薪金收入-依法可扣除的个人负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2000元或4800元 或:(2)应纳税所得额=(月不含税收入额-依法可扣除的个人负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2000元或4800元-速算扣除数)÷(1-税率)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 公式中(1)和(2)中的4800 元减除费用适用于以下四类人员:A、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