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新 职 业 考 核 标 准 (试行) 整理收纳师 重庆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编审 整理收纳师 考核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整 理 收 纳 师 1.2 职业定义 整 理 收 纳 师 是 指 为 个 人 、 家 庭 、 组 织 机 构 提 供 物 品 与 空 间 的 整 理收 纳 服 务 、 方 案 设 计 、 培 训 咨 询 的 专 业 人 员 。 1.3 职业技能等级 本 职 业 共 设 三 个 等 级 , 分 别 为 五 级 、 四 级 、 三 级 。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 内 , 常 温 。 1.5 职业能力特征 身 心 健 康 , 有 爱 心 、 细 心 、 耐 心 和 责 任 心 ; 有 一 定 的 学 习 、 理 解 、分 析 、 判 断 、 计 算 和 动 手 能 力 ; 有 较 强 的 语 言 表 达 和 人 际 沟 通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审 美 能 力 ; 有 一 定 的 空 间 感 、 形 体 协 调 能 力 和 辨 色 能 力 。 1.6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 中 毕 业 ( 或 相 当 文 化 程 度 ) 。 1.7 职业技能考核要求 1.7.1 申报条件 —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 可 申 报 五 级 /初 级 : ( 1) 累 计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1 年 ( 含 ) 以 上 。 ( 2) 经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五 级 /初 级 培 训 达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 并 取得 结 业 证 书 。 ( 3) 家 政 学 及 相 关 设 计 专 业 大 二 以 上 学 生 。 —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 可 申 报 四 级 /中 级 : ( 1) 取 得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五 级 /初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技 能 等 级证 书 ) 后 , 累 计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4 年 ( 含 ) 以 上 。 ( 2) 累 计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工 作 6 年 ( 含 ) 以 上 。 ( 3) 取 得 技 工 学 校 家 政 学 专 业 或 相 关 专 业 毕 业 证 书 ( 含 尚 未 取得 毕 业 证 书 的 在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 或 取 得 经 评 估 论 证 、 以 中 级 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