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建立了以下几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1、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3、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明确“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修改决定共 42 条,大约占原来条款的1/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贯彻新思想新理念 1、这次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向往,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 化 为法律规 定; 3、增 加 了安全生产工作坚 持 人民至 上 、生命 至 上 ,树 牢 安全发展理念; 4、从 源 头 上 防范 化 解重大安全风险等 规 定,为统 筹 发展和安全两 件 大事 提 供 了坚 强的法治保障 。 二 、落 实中央 决策 部 署 1、《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推 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发展的意 见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 2、这次修改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增加规定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这次修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2、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①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②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 准 化、信 息 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资 金 、物 资 、技 术 、人员的投 入保障 力度,切 实提 高安全生产水 平 。 4、强化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