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 尊重保障人权拟写入刑诉法 许多规定充分体现这一原则 本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陈丽平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在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新增加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
同时,草案的很多具体规定,也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
据了解,立法机关在起草过程中,就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维护公民、社会和国家利益,又注意对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此次刑诉法修改,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修正案草案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亮点2 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辩护人 本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陈丽平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制度
修正案草案重点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均享有辩护权,草案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具体规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