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案例 案例分析练习 1、某年6 月14 日,某渔业公司以其所有的A-13 号渔船向某保险公司足额投保船舶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当年6 月15 日零时至第二年6 月14 日24 时止。渔业公司应交保费4200 元,但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后其并未交付保险费。保单有条款规定“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除合同另有书面的约定外,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签发保险单的当年7 月24 日,投保渔船由于机械事故意外出险,与他船相撞,渔船受损。同年8 月3 日,该渔业公司向保险公司交付保险费4200元。交付保险费的第二天,渔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报告出险情况,提出索赔。遭保险公司拒绝后,渔业公司向本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赔偿。 2、19××年某海运公司将其所属的“长兴号”货轮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一切险。10 月24 日,该船装载着4751.6 吨水果罐头从厦门港启航,驶往俄罗斯的符拉迪沃斯托克港。10月28 日,“长兴号”轮在航行途 中 遭遇 6.5 级 左 右 大 风 ,在风 力 的作 用 下 ,船舶发生剧 烈 摇晃 。随 着船舶摇 晃 的加 剧 ,分装在托盘 中 的罐头散 落 船内 并移 至左 舷 一侧 ,并由此 而 造 成 船舶严 重 倾 斜 ,为了使 船舶恢 复 平 衡 ,船长决定在左 舷 压 载水舱 全 部 排 空 ,右 船舷 压 载水舱 全部 注 满 。这 样 虽 然 使 船舶的倾 斜 度 明 显 减 小 ,但无 论 如 何 都 不 能使 其恢 复 平 衡 状 态 ,船舶的倾 斜 度 仍 有10 度 左 右 。由于当时风 浪 较 大 ,且 无 减 弱 之 迹 象 ,如 果在倾 斜 状 态 下 继 续 航行,船舶将面临 倾 覆 的危 险。为了船货的共 同安 全 ,船长决定将该船开 往附 近 的韩 国 釜 山 港避 难 ,并电 告船公司有关 事故情况,经 船公司同意后,宣 布 共 同海损。在釜 山 港,船长决定将船所载货物 全 部 卸 下 ,然 后重 新 积 载,并用 所购 置 的物 料 进 行必 要 的绑 扎 和衬 垫 ,共 支 付物 料 、装载、积 载、保管 以及 航行等 共 同海损费用 共 计 107864 美 元。经 共 同海损理 算 师 理 算 ,船舶获 救 价 值 占 船货获 救 总 价 值 的63.7% ,船方 应承 担 共 损分摊68709.37 美 元。海运公司以该船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