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8 章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艺8
基本规定(1)
本施工工艺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外墙保温与门窗工程施工
本施工工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 (JGJ 102— 2003)、《金属和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 133— 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 /T 139— 2001)、《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 113— 2003)和相应的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编制
施工中的劳动保护、安全和防火措施等,必须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玻璃幕墙施工工艺8
1 材料性能要求1
玻璃(1)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2)玻璃幕墙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控溅射法生产工艺;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热喷涂法2 生产工艺
(3)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4)钢化玻璃宜经过二次热处理
(5)玻璃幕墙采用单片低辐射镀膜玻璃时,应使用在线热喷涂低辐射镀膜玻璃
(6)有防火要求的幕墙玻璃, 应根椐防火等级要求, 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其制品
(7)玻璃幕墙采用彩釉玻璃,釉料宜采用丝网印刷
2.铝合金材料(1)玻璃幕墙采用铝合金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2)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 )规定的质量要求,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8-1 的要求
表 8-1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膜厚级别厚度tμm 表面处理方法(涂层种类 ) 平均膜厚局部膜厚阳极氧化不低于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