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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产品实现过程的各个阶段,法律规范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来料(含客供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控制,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转序、出厂
引用文件:3
1 《质量手册》 QM3
2 《生产运作控制程序》COP-07063
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0803 3
4 《文件记录控制程序》COP-04014
主要职责与权限:4
1 品质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并保存记录
2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专检、全检和标识
1 检验与试验的分类5
1 检验:本公司有能力进行的实验取证
2 验证/验收:公司目前没有条件检验或无需检验,首次使用时应试产合格,之后只进行验证/验收(特别要求除外)即可
品质部应列出免检物料/产品清单及免检条件,以便明确检验/验收的要求
3 品质部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质量要求,编制抽样方案及检验标准,并按标准检查,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
2 来料检验5
1 仓管员将供应商送货存放于待检区,通知 IQC 检验/验收,IQC 根据相关检验/验收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并将结果记录于《来料检验及入库单》上
2 检验/验收合格,贴上“合格标签”并盖蓝色“PASS”印章,由仓管员存放于仓库合格区,并予以标识
检验不合格,贴上“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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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若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材料,由 PMC 填写《紧急物料放行单》,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标识、记录使用情况及其来源去向
4 品质部应及时完成紧急放行材料的检验/验收,一旦发现不合格,马上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并实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3 生产过程检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