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本部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公司房地产开发系统工程成本工作管理流程和标准,明确和落实部门责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勘察、施工、采购等工程类对外成本管理。设计类成本管理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3 职责3.1 成本控制部具体负责:(1) 制定成本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部和预结算岗位职责和实施细则;(2) 编制项目成本测算;(3) 编制施工图预算;(4) 审核工程进度款并申报支付;(5) 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6) 编审设计变更、签证及委托工程造价;(7) 结算造价分析;(8) 负责项目决算。3.2 公司工程部( 以下简称工程部) 负责审核工程形象进度,收集、整理、审核和提交工程结算资料。4 控制程序4.1 施工图预算4.1.1 对设计资料齐全、标准明确的议标工程,成本部必须在议标前编制工程预算,作为议标价格的参考依据。4.2 工程进度款审核4.2.1 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批并提交成本控制部,形象进度审核的准确度不低于95% 。《工程进度款申报表》格式详见附件1 。4.2.2 成本控制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必须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予以认可后由工程部在1 小时内填报《付款申请表》,按公司《合同付款审批流程》送审和批准。《付款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 。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额不认可的,成本控制部必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回复意见后4 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4.2.3 成本控制部审核进度款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合同,严禁错付( 多付、超付、重复支付、提前支付等) ,对甲方代付的施工用水电费劳保费、材料费等费用应当期扣除的违约金、罚金等,必须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4.3 工程结算 4.3.1 结算资料 4.3.1.1 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移交成本部;4.3.1.2 工程部须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主体工程结算资料后1 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成本控制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3.1.3 其它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2 个月内一次性提交成本部。4.3.1.4 成本控制部如发现资料不齐、审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在收到资料后3 天内一次性发函给工程部;工程部自收到函件后7 天内负责补齐完善并重新提交结算资料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4.3.2 结算审核时限4.3.2.1 自收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