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LED 显示屏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 LED 显示屏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广告发布期限 1.发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发布情况:每天滚动播放 120 次, 15 秒/次。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停止播放。每月视情况有检修时间。 二、广告发布费用 及付款方式 1. 广告发布费 □ 元/ 月 2.付款方式:乙方广告发布前 3 天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一次性交至甲方。 三、甲方责任 1.LED 显示屏如有任何损坏导致无法正常播放或遮挡的情况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2.若在合约期内,甲方须临时停止播放乙方之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活动、政 策变化、临时遮盖及其它非甲方原因影响发布的)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限3.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按时按需发布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内容,达到最好的发布可视效果,使广告业主满意为止。四、乙方责任1.应根据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2、应按期支付租金。3、应根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五、违约责任1.如乙方逾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补交应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根据广告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等)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2.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广告费 3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赔偿至实际经济损失。 五、免责条款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 避开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