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发布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广州热火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期间代理本公司旗下所有网络媒体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甲方自有网站及甲方买断网站广告发布三、广告媒体要求: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使用的图像、语言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广告在总体设计、正文、标语、解说词、音乐等方面不得仿照他人的广告。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别药品,不得做广告。 四、广告价格根据具体项目需求由甲乙双方商定。 五、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六、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七、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阻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阻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反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卑视的内容; (八)阻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八、广告采纳样稿(样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九、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