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发布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广州热火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期间代理本公司旗下所有网络媒体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甲方自有网站及甲方买断网站广告发布三、广告媒体要求: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使用的图像、语言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广告在总体设计、正文、标语、解说词、音乐等方面不得仿照他人的广告
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别药品,不得做广告
四、广告价格根据具体项目需求由甲乙双方商定
五、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六、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七、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阻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阻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反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卑视的内容; (八)阻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八、广告采纳样稿(样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九、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