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公司人事考核制度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人力资源开发能力,法律规范本公司的人事考核管理,提高员工工作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 核第五条 本公司的员工考核通常分为试用考核、平常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 4种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根据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 3 个月
试用 3 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的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
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
延长试用,不得超过 3 个月
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平常考核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别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的参考
年中考核年中于每年 6 月底进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以取消
年终考核员工于每年 12 月底进行总考核一次;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常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应密送复审
第六条 考核年度为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1
试用人员;复职未满 3 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八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十条 考核成绩分优、A、B、C、D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