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 积指标 2008 年11 月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建标函[2004]43 号通知的要求,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我部负责对原国家教委编制并经原建设部、原国家计委 1992 年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以下简称《92 指标》)进行修订。我部委托上海市教委具体承担《92指标》修订工作,上海市教委成立了修编组。我部发展规划司组织修编组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舍现状作了抽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搜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单位的意见后,由我部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筑面积指标共分三章,包括总则,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本次修订主要变更的内容为:调整高校办学规模、学科结构 比 例 及各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增 列 艺 术院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单列 了师 生 活 动用 房 指标; 取 消 了教工住 宅 指标。 各单位在执 行本指标过 程中 ,如 发现有需 要修改和补 充 之 处 ,请 将 意见和有关资料寄 送教育 部发展规划司(北 京 市西 单大木 仓 胡 同37 号,邮 编 100816)。 本指标主编单位和主要起 草 人 名 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 委员会 参 编单位:上海市教育 基建管 理 中 心 、上海高等教育 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 发展有限 公 司、上海教育 建设管 理 咨 询 有限 公 司 主要起 草 人 :林 红 、奚 道 章、欧 阳 瑶 章、叶 文 俊 、丁 铭 杰 、何 梅 珍 、甘 建栋 中 华 人 民 共和国教育 部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 第二节 教室 ……………………………………………………………………………(4) 第三节 实验室 …………………………………………………………………………(4) 第四节 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