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一 精伦电子董事会秘书谈公司治理 在公司成立之初,5 名发起股东在股权结构设置上就作了较为合理的设置。其结果是,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所持的股权合计只有4 9 .4 %,不超半数,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要有五名股东中的三名以上股东同意才能形成公司的重要决策。这从根本上降低了少数股东或经营管理的“内部人控制”风险。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进一步摊薄,持股比例最大的为2 2 .7 %,有3 名股东以1 4 .2 5 %的持股比例并列为第二大股东;所有大股东均是自然人;公司董事会 1 0 名董事只有5 名属股东董事,外部董事占据了半数席位,对公司决策的影响较大,董事会决策的相互制衡的特点更加突出。 问题: 1 、谈谈你对精伦电子治理结构的总体评价。 2 、为什么必须健全决策的制衡机制? 3 、分析说明股权结构分散的利与弊。 案例二 公司治理观点评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中国公司治理目前存在如下六个大问题: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占了全部股权的5 4 %,第二大股东的持股量与第一大股东相差悬殊;二是“授权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关系不明晰,使母公司“掏空”上市公司的丑闻时有发生;三是“多级法人制”,存在资金分散、内部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弊病;四是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五是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关系不顺。董事会与执行层高度重合,导致“内部人控制”;六是公司执行机构有弊端。 问题:对上述观点你有何评价? 2 案例三 猴王事件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猴王焊接公司,1992 年 8 月其进行股份化改造,并于 1993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是全国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 也是焊材行业迄今为止惟一一家上市公司。在2000 年 1 月之前,猴王股份拿给股东们看的成绩单,一直都不错。1998 年年报,还保有配股资格。 多年来,猴王集团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其中投资在外地办 30 个电焊条联营厂损失 4.87 亿元;投资办 5 个酒店损失 0.70 亿元;投资 19 个其他企业和单位,损失 1.31 亿元。在 1994 年~1996 年期间,猴王集团炒股的直接亏损达 2.596亿元,由于炒股向各个证券公司透支达 2.4 亿元,两者合计达 5 亿多元。 为了满足自己对资金的需求,猴王集团利用自己是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的地位,或者直接从股份公司拿钱,或者以股份公司名义贷款而集团拿去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