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青海三江一力农业有限公司兽医卫生防疫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HSJ-FY-001 版本/版次:A/I 受控状态:受控分发号:01发布日期: 2014 年 1 月 5 日实施日期: 2014 年 1 月 15 日起 编制:一、防疫管理组织机构组长:张发恩副组长:薛万超(兽医)成员:田养贵(兽医)李伟成,李德科李生斌薛文秀李俄仁措二、防疫管理小组职责1、防疫管理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防疫管理工作,建立并运行防疫控制体系;2、厂检员履行厂检员职责,接受组长领导;3、组员严格执行公司各项防疫管理制度,接受厂检员的监督检查,接受组长的领导,向组长汇报防疫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防疫管理网络图兽医卫生防疫管理职责一、目的:为了加强我公司对进出境有机肥产品的管理,有效对采购、生产、存放环节的病虫害进行监督,做好每一批出货前的自身预检工作及协助检验检疫部门的核查抽检工作,从本司的实际出发,特制定兽医管理制度及职责
二、兽医的任职条件:1
兽医必须工作积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正;2
必须通过兽医培训及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检验检疫部门对动物源性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3
熟悉公司防疫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检验检疫流程,熟悉公司进出境货物的预检要求
三、兽医工作管理要求:1
本公司指定薛万超为专职兽医,田养贵为兼职兽医,兼职兽医的工作,并在兽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全面代理卫生防疫工作,以保持卫生防疫工作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兽医受公司防疫管理小组组长领导,定期接受检验检疫局的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认可后方可正式上岗
兽医应积极宣传和模范执行检验检疫法规,密切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有权制止违反检验检疫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
兽医负责对本企业的防疫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并负责产品出厂前的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