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要点制片方(出品方)聘请固定的置景团队为影视作品中的相关场景制作布景及道具
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注册号:)联系人:地址: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乙方:(注册号:)联系人:地址: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 的法人单位, 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作品《》(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 ”),需要在本片摄制期间为故事情节中的相关画面布置特定场景;乙方是具备影视拍摄置景经验,拥有建筑& 雕刻木工、油漆& 彩绘工、泥瓦工、钣金 & 白铁工等置景所需的专业置景师团队的商业主体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 ________市________区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词语解释1
1 双方: “双方 ”指甲方和乙方;“一方 ”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另一方 ”指除 “一方 ”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 ”指除甲方和乙方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本合同: 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3 条、款、项:本合同中以“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等注明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 1
1 ”、“ 3
2 ”、“ 5
4 ”、“ 2
1”、“ 5
1”、“ 8
1”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 “(1)”、“(2)”、“(3)”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 “条、款、项 ”,“条”包含 “款、项 ”,款包含 “项”
4 剧组 / 摄制组: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导演、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 美工师、 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