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务灶”管理制度(一)所有干部职工应在单位“公务灶”就餐,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二)“公务灶”由后勤科管理,管理员必须仔细负责,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和餐饮质量;物资采购必须精打细算,当天的成本开销当天核算,核算签字后交常务书记审批,隔天不再受理,费用自理;要按月搞好成本核算,并于次月 2 日前公示。(三)来镇客人就餐,一律由镇党政办填写,纪委书记审核,常常务书记批准后,交后勤科做好登记,严格根据接待标准进行接待。(四)“公务灶”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未经批准的乱接待或随意增加接待费用,否则,产生的接待费用由管理员和有关人员平均承担,并按相应的规定予以追究。(五)就餐职工要做到文明就餐,如有镇来客应优先客人用餐,并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六)公务灶制度实施后,应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灶”接待制度一、来人接待用餐实行台帐登记与派饭单双控管理制度。公务灶派饭单由镇党政办填写,由纪委书记审核,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凭派饭单到公务灶用餐,任何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二、属接待范围内的来镇客人一律在“公务灶”就餐。三、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二)来镇参观沟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三)邀请来镇协助开展工作的;(四)有关会议用餐。四、接待标准(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安排工作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二)在“公务灶”用餐时一律不上香烟。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三)依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减少浪费。接待标准应按以下标准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①早餐人均 5 元以内;②中晚餐标准为:每人 20 元。(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县级机关、部门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原则上由乡镇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陪同就餐上级领导到乡镇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原则上由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陪同。炊事员管理制度一、炊事员的管理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炊事员要服从镇党政办公室的领导,工资由镇财政负担。二、炊事员要保持衣冠洁净,语言文明,讲究卫生三、炊事员每天必须按早、中、晚三餐做好膳食安排,以方便就餐人员准时就餐,夏、秋季早餐 7:00,中餐 12:00,晚餐 7:00;春、冬季早餐 7:30,中餐 12:00,晚餐 5:30 ; 如个别就餐人员因工作忙等特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