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总则(一)为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结合鲁能电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程序适用于山东鲁能电子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工程
(三)本办法由基建小组负责起草、修订、废止和相关解释,分管领导审查,主管领导签发执行
二 、管理内容、要求与程序第一章 质量管理的目标(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在工程竣工验收优良基础上,全部工序合格率为 100%,全部工序的检验项目合格率平均值达到 95%以上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优良率≥95%
(三)杜绝重大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通病
第二章 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 1 条 基建小组负责质量控制过程的监督检查;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协调设计、甲供材料等与施工单位间的质量问题
第 2 条 施工单位负责质量计划的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基建小组批准执行;监理单位负责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控制,基建小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 3 条 基建小组分管领导对施工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质量控制,审核批准质量检验计划,组织召开施工质量专题会议
第 4 条 基建小组组长(副组长)专责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月度质量检验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及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与控制情况,仔细做好工作日记,协助项目经理(或总工)召开施工质量专题会议,做好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的签证工作
第 5 条 设计单位负责对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
第 6 条 由业主方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监理工程师主持
第 7 条 勘察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方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 8 条 业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各专业设计变更
第三章 质量管理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