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建*局一物关于印发《物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的通知管内各单位:现将中建*局一公司物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仔细贯彻执行
附:物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物资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加强对设备租赁、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其使用率,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强化使用者对租赁的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设备租赁、周转材料的完好率、利用率,适应公司进展的需要,同时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的范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局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章 引用标准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标准
一 、 GB/T19001-2024/ ISO9001:2024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求》
二、GB/T50430-2024《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法律规范》
三、ZJYGS/SC01-2024《质量手册》
四、中建*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第四章 术语第四条 本制度引用 ZJYGS/SC01-2024《质量手册》中的术语
第五条 周转材料是指:可在工程中重复使用的辅助性材料
主要指:低高度钢梁及配件﹙16m、20m、24m﹚、导梁、450 型工字钢、512 型 H 钢、碗扣脚手架、平面钢模板、组合钢模板、万能杆件、可变桁架、再用枕木、再用钢轨、绞磨、运梁平车、导管等
第六条 设备租赁是指:混凝土输送车、汽车吊、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搅拌机及配料机、发电机、切筋机、弯筋机、16、20、22KW 电焊机、5、3、1
5 吨卷扬机等
第五章 职责及管理层次第七条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是公司周转材料、设备租赁的主管部门
第八条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维修与租赁工作
第九条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向九局一公司提报周转材料的购置计划
第十条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下设设备租赁总站,地点设在薛家料